1月18日讯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近日,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处罚单位为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据了解,该公司因供应的牛蛙不符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依据行政处罚内容的规定,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被罚款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29.64元。
来源:中国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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