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讯 当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71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2022年第6号)。
通告显示,在2021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等单位检验,标示为广州市邦妮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广州市恒大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人和荻薇日用化妆品厂、广州市采洁化妆品有限公司等生产的BONYHAiR染发霜(棕色)、Danisi达尼丝染发膏(深亚麻棕色)、采洁染发膏(自然黑)等61批次染发类产品,广州馥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彩弘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等生产的青花芳华滋润修护洗发露、GOKOTAS肽蛋白轻透蓬松洗发液(清爽控油)等10批次洗发护发类产品不合格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广东、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71批次不合格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来源:中国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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