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针对媒体曝光的各类网红连锁餐厅食品安全问题,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迅速反应,严格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整治工作,现将检查问题处置通报如下:
1. 北京娇妹儿饭店(娇妹饭店),当事人水池混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并停止线上经营行为。
2. 北京南正外营商贸有限公司(南正外营),当事人水池混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并停止线上经营行为。
3. 北京秋琪阳小吃店(秋琪阳小吃),当事人涉嫌超网络范围经营冷食类食品制售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拟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停止线上经营行为。
4. 北京小城渔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长于大街分店(一品焖锅),当事人私自改变布局流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并停止线上经营行为。
5. 北京市房山区交道三街兴旺熟食零售部(山西刀削面),当事人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并停止线上经营行为。
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8日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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