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讯,日前,国家药监局通报查处可用于医疗美容医疗器械七起违法典型案例。
其中,2021年6月8日,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电话线索,反映辖区必正医药科技(浙江)有限公司销售至某美容医院的注射用玻尿酸外包装无中文标识。
通报称,2021年6月10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查扣注射玻尿酸产品9盒,标示生产日期2019年10月,该公司现场出示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显示,首次获准注册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因此上述产品不是在《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生产的产品,是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调查,公司已向某美容医院销售11盒。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该公司被没收涉案医疗器械、没收违法所得46371.68元并罚款1096058.21元。
资料显示,必正医药科技(浙江)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08日,经营范围包括医药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富强持股60%,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来源:中国网财经 记者 苏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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