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讯,当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停止经营班婷复颜美白祛斑霜等化妆品的通告(2021年第94号)。
通告显示,针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国家药监局责成江苏、广东省药监局对标示名称为班婷复颜美白祛斑霜以及标示名称为唯尚颜臻颜多效祛痘膏的化妆品进行了调查。
经查,目前在市场上销售的标示名称为班婷复颜美白祛斑霜的化妆品未经注册或者备案;标示名称为唯尚颜臻颜多效祛痘膏的化妆品,其标签上标示的生产企业广州悠芙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否认生产过该化妆品。
记者在国家药监局官网查询相关化妆品备案信息发现,“唯尚颜臻颜多效祛痘膏”的委托企业为苏州天使之颜化妆品有限公司,受托企业分别为南京三盾药业有限公司、上海美妆科技有限公司及广州悠芙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目前该产品的备案已经全部被注销。
其中,受托企业为广州悠芙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备案信息显示,生产企业为苏州天使之颜化妆品有限公司,实际生产企业为广州悠芙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备案日期为2017年06月02日,注销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
国家药监局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经营企业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资料显示,广州悠芙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20日,经营范围包括生物技术推广服务、肥皂及合成洗涤剂制造、化妆品制造、口腔清洁用品制造等。李亚双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孙丽清持股90%的大股东。
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曾因涉嫌生产假冒伪劣化妆品“爱碧生薰衣草按摩复方精油”被罚1.9409万元。(来源:中国网财经 记者 杜丁 见习记者 安荻)
搜索更多: 化妆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