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上海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铁拳行动”“护苗助老”“长江禁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医疗、药品、医疗器械、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生活美容等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有力保障了民生安全,规范了市场秩序。
截至9月底,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已查办各类违法广告案件5017件,罚没款8020万元。现选取一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例予以公告。
在宜家(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中,当事人在地铁灯箱和某第三方App平台上发布“GUNRID古恩里德空气净化窗帘”产品广告,宣传“旧材料,带来新空气”等内容。当事人依据在限定的试验条件下,针对特定目标污染物,对窗帘样品检测得到一种理想状态下的净化结果,便宣传窗帘具备“空气净化”功能,忽略了窗帘实际使用的生活环境条件,误导消费者认为该窗帘无使用的限制条件,使用了该窗帘即可净化室内环境中的多种污染物,达到净化空气的目的。该广告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构成虚假广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172.5万元。
在丝芙兰(上海)化妆品销售有限公司、欧缇丽(上海)化妆品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中,丝芙兰(上海)化妆品销售有限公司为推销由欧缇丽(上海)化妆品有限公司进口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欧缇丽尊贵璀璨时光精华”,在某网上商城丝芙兰官方旗舰店“欧缇丽尊贵璀璨时光精华”化妆品宣传页面中,在没有真实性依据的情况下,虚构“红人亲测”及某网红使用该化妆品前后脸部对比图案及功效介绍,宣称“这款精华才使用几天效果就很明显”“下颌线up的感觉是最明显的”等内容,构成虚假广告。上述广告系欧缇丽公司设计、制作后与丝芙兰公司共同协商确定的广告内容,两者构成共同广告主。两个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各处罚款40万元。
而在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中,当事人在某网上商城旗舰店销售的“常新农夫5kg有机五常大米”宣称“富含蛋白质”。经查,该产品蛋白质含量远低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关于“富含蛋白质”含量声称的要求,构成虚假广告;同时,当事人还借助成分宣传该大米的保健功能及医疗作用。
当事人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其同在该网店销售的“淘乡甜5kg 龙江大米”和“九三葵花籽油500ml 葵花籽油”宣称为“非转基因”。当事人在广告中宣传“非转基因”,未明确表示作物的完整信息,利用消费者专业知识的缺乏,容易造成该类作物可能同时存在“转基因”和“非转基因”产品的错误认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及《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的有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警告,处罚款50万元。(来源: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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