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2021年4月22日,文化和旅游部旅游质监所发布了“不合理低价游”十大投诉典型案例。其中第一个案例就是以“比赛奖励”为名赠送旅游案。游客周某投诉,湖北宜昌某旅行社以奖励“中老年健身舞比赛”优胜成员为名,组织周某一行5人“零团费”港澳六日游。行程中,导游存在诱导购物行为,所购商品明显质价不符,周某一行5人共计消费9万余元。经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调查,该旅行社以奖励“某中老年健身舞比赛”优胜成员为名,共组织197名中老年人赴港澳旅游。其中,55岁以下的中老年人每人团费0元,55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团费380元,且该社未向地接社支付团款费用,地接社需通过带领游客购物获取收益。经调解,该旅行社同意为游客办理退货手续,并先行垫付退货款9万余元。
(四)投资理财不是投机发财,小心中“套”血本无归
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经济收入的不断增加,我国老年人一般都会存有一些积蓄。一些不法分子就利用老年人掌握的理财知识和信息不充分等特点,打着各种项目的旗号,以“高额回报”为诱惑,布下了层出不穷的诈骗“套路”。很多老年人禁不住诱惑中了圈套,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对此,建议老年消费者一要主动学习投资理财知识,明确投资理财不同于银行储蓄存款,各种理财产品均存在一定的风险。并积极与子女沟通,有不懂的可向子女请教,重视听取他们的意见。二要去银行、保险公司等正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仔细阅读理财产品说明书或者理财合同,了解理财产品的类型、风险等级、是否保本、预期收益率、投资方向或挂钩标的、流动性安排等详细情况。三要按照要求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结合测评结果挑选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注意适度投资、分散风险,既不要“押上全部家当”,也不要“把所有的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四要警惕高息理财项目,远离非法集资。要禁得住“高息”理财项目的诱惑,不轻信商家任何“低门槛、高回报”的宣传,不购买通过理财群、旅游、讲座、电话或者上门推销的理财产品,不购买资金去向不明、投资业务不清、先交钱再找项目的理财产品,防止血本无归。
如,近期,北京、广东、河南等多地出现了借“以房养老”概念进行非法集资或者转移老年人房产的案件,受害者损失惨重。“以房养老”理财骗局的基本套路是,忽悠老人将房子抵押贷款,然后将贷到的款项投资于号称每月可得10%—15%的高息“理财项目”,老人将房产处置权交给理财公司。最初每月老人能收到相应的回报,但没过多久,不光收益和本金得不到归还,连自己的房子也被强制过户,老人“钱房两空”。有媒体做过不完全统计,仅北京地区陷入涉房理财陷阱的房主就超3000人,且大都为老年人。
(五)不参加非法“会销”,不相信商家“洗脑式”宣传
当前,一些不法经营者假借国家“惠民工程”“政府补贴”“一带一路”等光鲜旗号,冒用境内外著名医药科研院所、基金会、行业协会等高大上名头,扮演神医、专家、教授、研究员等各种头衔,将其产品标榜为国内重大发明或国际科技领先成果,忽悠老年人大量购买其产品。无论销售的是药品、保健食品、保健品、普通食品还是其他产品,在经营者口中都变成了能治疗疾病,对健康有益的“神药”或者“神器”。通过强调老年人易得疾病、夸大产品疗效、反复介绍“成功”案例,有的甚至还将广告编成了朗朗上口的歌曲和口号,对参会老年人进行“洗脑式”宣传。实际上,这些经营者往往没有相应的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资质,其产品也没有宣传中的神奇功效。老年消费者务必擦亮双眼,远离打着养生讲座、专家访谈、有奖听课、“专家”坐诊、免费体检、倾情体验、免费旅游等旗号,采取家访送礼、亲情拉拢、会员优惠、雇托销售、饥饿营销等各种方式推销产品的非法“会销”活动,不相信商家“洗脑式”宣传,切勿贪小失大。
如,2021年1月,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某会销现场进行检查,现场聚集约200名中老年人。某家纺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正在宣讲其公司产品,内容涉嫌虚假宣传。经查明,当事人以举办28周年庆典活动为由,通过免费领取鸡蛋和礼品等方式吸引众多中老年消费者聆听讲座,并在讲座现场虚假宣传其蚕沙枕内含37味纯中草药、抗菌被具有杀菌消炎的作用、黑金功能被材质为产自中非的黑钻石,能放射能量波,提高免疫功能。据调查,蚕沙枕的填充物仅为蚕沙和聚酯纤维,黑金功能被的填充物为黑金纤维棉,抗菌被的作用也系其自行编造。象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六)电信诈骗手段层出不穷,务必看护好你的“钱袋子”
近年来,电信诈骗呈高发态势,而老年人由于识骗防诈和抗风险能力都较弱,成为电信诈骗的主要受害群体之一。电信诈骗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冒充“老朋友”以各种理由借钱或者冒充医务人员称其子女住院亟需交钱才能动手术;虚假中奖或者扶贫诈骗,老年人想要领取奖金或者扶贫补助需要先缴纳一笔费用,如保证金、邮资、手续费或者个人所得税等;冒充银行或者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工作人员的电话,以信用卡被透支或被冒用、涉嫌巨额诈骗、涉嫌洗黑钱等理由要求将资金转到所谓的“安全账户”,一旦资金汇入,相关人员便彻底失联;相亲交友诈骗,不法分子利用老年朋友独居寂寞、求伴心切等心理特征,在互联网社交平台上刊登交友信息,诱骗老年人加其好友,之后会以种种理由借钱,借到钱之后就销声匿迹等。有的骗子不仅能准确说出老年人或者其子女的个人信息,还能伪造“红头文件”,来获取老年人的信任,使老年人放松警惕;有的骗子会制造一种紧急的氛围,迫使老年人来不及思考就匆忙打钱,等老年人回过神来为时已晚。对此,中国消费者协会提醒老年消费者对于涉及金钱的事,一定要理性分析、多方核验,不要草率做决定,不向陌生人转账汇款,不将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等信息告知陌生人,更不要贸然按照对方的指示进行操作,务必看护好你的“钱袋子”。中国消费者协会建议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消费者安装公安部门推出的国家反诈中心APP,该APP集反诈知识、典型案例、诈骗预警、举报线索、报案助手等功能于一体,能为老年消费者防范电信诈骗提供多一层保障。
如,2020年12月1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10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例为“被告人陈昌祥、陈昌有虚构解冻民族资产、发放扶贫款诈骗案”。2017年8月至2019年1月,被告人陈昌祥单独或伙同被告人陈昌有,冒充国家扶贫办、财政部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自称“国际梅花协会”等组织工作人员,采取拨打电话、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谎称发放扶贫款、民族资产解冻资金,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待被害人有意向参与后,即谎称发放资金需达到一定人员规模,要求有意向领取资金的人员组成团队,以办证费、转账费等名义骗取费用,共骗得61万余元。本案是专门针对老年人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被害人均是70岁左右的老人,年龄最大的已81岁。
中国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老年人,在消费之前,一定要主动去了解产品或者服务的有关知识,“心里有数”之后再作出购买决策,做到不轻率,不跟风,不盲目,不任性。在消费过程中,还应注意留存发票、收据等消费凭证。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直接与经营者协商,提出合法诉求。消费者与经营者难以达成一致的,可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也可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或者请求消协组织进行调解。
同时,中国消费者协会也提醒广大青年人,要多了解父母的消费需求、消费心理,多为老年人提供一些科学的消费建议和生活上的悉心照顾,常回家看看,多一些陪伴,让老年人消费的更放心,生活的更舒心。(来源:央视网)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坑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