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讯,全家便利店又摊上事了。22日,上海某网友举报全家便利店(大连路三店、彰武路三店)出售过期烤肠导致自己多次腹泻。目前,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管局表示,将对相关全家便利店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立案调查。
据爆料网友林先生称,他所购买的烤肠都存在黑斑、肉质紧实和硬质等状况,且食用后多次腹泻。经询问后店员表示,该烤肠是在前一天凌晨4点加工制作的产品。按规定,本应进行报废处理。对此,全家便利店客服表示,进入保温箱的食品若4小时未能售卖就需报废。但林先生提供的视频中的店员称,烤肠是前一天4点放进烤架的,远超规定时间,本不应向顾客售卖。
24日,#全家便利店承认在上海部分门店售卖过期烤肠#的消息冲上新浪微博热搜。
全家方面回应:“经核查,大连路三店、彰武路三店存在违反公司关于烧烤类商品4小时报废规定的行为。公司已于第一时间责令两间门店检讨并即刻整改;并在全国范围加强贩售期限管控要求的宣导与落实。”
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过期食品处罚标准是,销售过期食品的没收违法所得,支付价款十倍以上的赔偿金;生产过期食品的没收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8月24日,上海杨浦区市场监管局四平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于对“全家便利店”大连路三店和“全家便利店”彰武路三店进行现场检查。25日,杨浦区市场监管局表示,将对相关“全家便利店”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立案调查。
记者发现,这并不是涉事店铺所属公司第一次被立案调查。资料显示,涉事店铺关联企业为上海福满家便利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5月。风险信息显示,上海福满家便利有限公司多次因产品问题被行政处罚。2020年10月,该公司因出售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被没罚188万元;2021年1月,该公司因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被没罚近59万元。
资料显示,目前,上海福满家便利有限公司分支机构已超2000家(全部状态),超50家分店曾被行政处罚,其中11家分店被处罚是因为食品安全问题。如上海市城中西路店,因“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超标食品”被罚2000元;漕溪北路七店,因“经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被罚款5000元。(来源:中国经济网 记者 刘潇潇 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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