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讯,当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发布一则关于星烨辰(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宁新区管市监处字〔2021〕34号)公告。
公告显示,经调查,星烨辰(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仓库现场货架上的标签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未经备案检验的化妆品,系2020年12月底—2021年2月陆续入库上架的,自2021年1月通过某宝店铺(店铺名:一只代购的卤蛋)进行销售。
并且,星烨辰(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市场主体登记证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
上述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三十五条以及三十八条的规定。被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经营的化妆品和违法所得24836元;处以16.4万元。
资料显示,星烨辰(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15日,经营范围包括医疗技术的技术开发、二类医疗器械的销售等。卢燕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来源:中国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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