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女士表示,这个快递件确实是自己曾经购买的商品,因为收货地址问题,她并没有签收,而是中途退回,卖家的退款也已经收到。但记者查询快递包装上的物流信息发现,褚女士的快递并未被退回到广东的商品卖家,而是在上海宝山的一个网点被签收,后又作为快递盲盒从上海发出。
记者打通了该快递公司的客服电话,客服人员表示对快递盲盒的现象并不了解。“如果是写明地址的快递是不应该被再次售卖的。”该客服人员还向记者表示,快递员丢失快件,一旦被投诉后,会面临商品价格数倍的处罚。
记者在电商平台搜索“快递盲盒”发现,一些店铺在首页声明了自己的货源方向,例如主要来自直播下架的商品尾货、仓库商品以及积压的无主快递。
“它们就是买家退货、卖家也没有收回的快递积压件。”淘宝上一位卖家这样告诉记者。
有物流行业从业者向记者表示,有些快递盲盒是一种商业噱头,快递上的收件人信息、电话都是假的,销售者只是借用盲盒概念,把一些本身并不值钱的小东西卖掉。
卖盲盒不能是“法盲”
“因为各种复杂原因,有些快递真成了无主件,长期无人领取,但并不表示这些无主件可以被随意处置。”陕西学高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晶表示,《快递暂行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他人快件。此外,对于无主快递件,《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快件管理规定》也有相关规定。“快递企业应当安排专门场地对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快件进行保管,保管期限自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快件登记之日起不少于1年。”
“出售的快递盲盒若连收件人个人信息一块出售,就泄漏了消费者个人隐私,也给其他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刘晶表示,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
而在电商平台上,把无主快递当成盲盒卖的现象依然存在。快递行业专家赵小敏认为,目前对于贩卖快递盲盒的行为在监管层面还有些滞后。“无主快递积压也是快递行业一直以来存在的现象,但任何快递企业都不能私自出售快递件。”
“监管部门应对此类现象高度重视。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如果快递企业对于无头快递处理存在疑问,建议尽快与当地邮政管理部门共同协商解决,避免法律风险。”赵小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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