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禁塑不是一句口号,近期,多家经营者因未遵守国家有关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的规定而被处罚。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今年6月以来,至少有13家经营者因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吸管被查处,其中包括“鲜芋仙”“叶子与茶”“椿风”“每日新鲜”等品牌门店。
今年3月22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对静安区南京西路1601号地下二层B263商铺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富世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经营的“鲜芋仙”店铺在餐饮服务中向消费者提供了两款一次性塑料吸管。经查,这些塑料吸管的外包装均无可降解标识,材质均为聚丙烯(PP),为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现场检查后,当事人已将库存未使用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就地报废,之后只提供纸吸管或可降解塑料吸管。
去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明确,到2020年底,全市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不包括牛奶、饮料等食品外包装上自带的塑料吸管);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根据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未遵守国家有关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邮政等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短,并积极整改,且配合调查,监管部门从轻处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存在类似违法行为的还有上海方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长寿路店(普陀区长寿路1118号1楼F106A商铺“叶子与茶”)、上海丰果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椿风”芮欧店(南京西路1601号地下二层B206商铺)、上海每日新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每日新鲜”芮欧百货店(南京西路1601号芮欧百货B207店铺)等。他们均因为在经营活动中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被市场监管部门作出1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解放日报 记者 陈玺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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