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装的“提醒”跳转后为广告
记者测试几款App发现,一旦在开屏广告界面按照广告中的“提示”点击了屏幕,便会跳转到购物App;如果手机里没有这款App,系统会自动弹出下载页面,在整个跳转过程中,使用者想取消都来不及。
还有用户表示,为了让使用者观看广告,一些手机App在开屏广告出现后并没有“跳过”按钮,过了2秒后“跳过”按钮才会出现。
业内人士表示,使用“套路”欺骗用户,源于手机App的利益驱动。由于广告收益与点击率挂钩,于是各种App千方百计诱导用户点击。
在一家移动广告技术服务商工作的宋哲告诉记者,用户看过什么就推送什么,是因为App获取了读取用户手机存储文件的权限,属于过度索权行为。
赋予用户选择权,
对窃取隐私行为加强监管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去年12月发布的《App广告消费者权益保护评价报告(2020)》显示,测试的600款App中58%含有广告,其中69.7%的广告没有“关闭键”。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所长周汉华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他说,《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中也规定,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部分开屏广告并没有做到确保关闭标志“显著”,甚至还故意设置陷阱,诱骗用户点击广告,窃取个人信息,这侵犯了用户的选择权和网络私人空间。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表示,手机App内的各类广告没有提供关闭方式,或者虽提供关闭方式但实际上关不掉、不好关掉,明显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网络广告的监管,加大处罚力度。
关不掉的手机App广告不仅困扰消费者,还涉及侵犯个人隐私。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博文说,手机App开屏广告难关闭,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对互联网企业强推开屏广告,窃取用户个人隐私的行为,消费者可直接向监管部门投诉。
此外,他建议,在电视开机广告的规范方面,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制定了《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服务规范》。互联网主管部门也可以通过制定行业标准,对手机App开屏广告进行统一规范和管理。
来源:新华视点 记者:邵鲁文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