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5月31日消息,相信很多消费者都遭遇过办卡容易退卡难的尴尬境遇。在教育培训、体育健身、美容美发、洗车等生活服务行业中,单用途预付卡经营活动中的“霸王条款”、不按承诺提供服务、关门闭店退费难等问题屡有发生。
为了加强单用途预付卡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由北京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起草的《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开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稿特别提出了设立“冷静期”的要求,7日内未用卡拟无条件全部退费。除了北京,《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已经于4月1日正式施行。类似这样的预付卡管理条例将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哪些影响?
先交费后消费,交钱容易退钱难,不少消费者都遇到过办卡容易退卡难的情况,来自江苏无锡的周先生就是其中之一。去年底他在当地某健身馆办理了一张健身卡,充值2000元,刚刚办完就接到公司通知,要调到其他城市工作。
周先生说:“从我交钱到我第一次去找他们退款,中间间隔两个小时左右。他们就明确给我答复,不能退款。要么转卡,可以把这张卡转给亲戚朋友,或者退款就损失30%手续费,也就是说我刚交2000块钱,过两个小时我就要损失600块钱。”
除了退费难,不少消费者还遭遇过培训机构跑路的情况。家住北京的王女士告诉记者:“我们是2020年8月23日去朝阳公园,看到有很多小孩在里面,教练在给他们训练橄榄球运动,我们就过去免费体验了一下,(随后)购买了10个课时,折下来2000元,但是教练(近日)主动给我发了一个消息,说他们老板跑路了,非常抱歉。”
针对此类情况,近日,由北京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起草的《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稿特别提出,消费者在签署合同次日起的7日内,尚未使用单用途预付卡兑付商品或服务的,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经营者应一次性按原渠道退还全部预付费用。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指出,征求意见稿中有多个值得关注的亮点:“第一,7日以内未用卡要无条件全部退费,这实际上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的后悔权的延伸。第二,如果合同出现霸王条款,要引进行政处罚,罚款3万元。第三,如果经营者跑路,必须一次性返还余额,预付卡的购买是基于消费者对商家诚信经营的信赖,如果这个商家不跟消费者打招呼,逃之夭夭,就相当于退卡、退钱的条件已经形成。第四,卡内的余额到期以后可以激活,可换卡也可以退费,给消费者提供了选择权,这样就从根本上保护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第五,将预付费交由独立第三方的存管银行来保管,这就等于引入了第三方的监督机制,发卡的商家不能任性,随便把消费者预付卡放兜里头,随便挪用、侵占,以后都不可能了。”
除了北京,《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已经于4月1日正式施行,安徽、上海等多地也都在积极探索相关的政策。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表示,此前单用途卡经营活动中乱象频发,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带来了较大的损害,此类条例的陆续实施将会赋予经营者更多的法律义务,减少其钻法律空子的行为。
但韩骁认为,在真正执行过程中仍有一些困难需要解决。“对预付卡内的存量预收资金的监管可能因为缺乏法律的强制性,而出现‘选择性执法’的问题。对于一个发卡金额动辄数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的企业而言,条例所确定的处罚金额可能太低,无法对相关企业形成真正的威慑。 ”(来源:央广网 总台央广记者钱成)
搜索更多: 预付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