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下降0.2%。其中,城市下降0.2%,农村下降0.1%;食品价格下降0.2%,非食品价格下降0.2%;消费品价格下降0.3%,服务价格下降0.1%。1—2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比去年同期下降0.3%。
2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0.6%。其中,城市上涨0.6%,农村上涨0.4%;食品价格上涨1.6%,非食品价格上涨0.4%;消费品价格上涨0.7%,服务价格上涨0.4%。
一、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2月份,食品烟酒类价格同比上涨0.3%,影响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约0.09个百分点。食品中,水产品价格上涨5.9%,影响CPI上涨约0.11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上涨3.3%,影响CPI上涨约0.08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3.1%,影响CPI上涨约0.06个百分点;蛋类价格上涨3.0%,影响CPI上涨约0.02个百分点;粮食价格上涨1.4%,影响CPI上涨约0.02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下降7.3%,影响CPI下降约0.34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下降14.9%,影响CPI下降约0.39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两涨五降。其中,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价格分别上涨0.6%和0.3%;交通通信、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下降1.9%和0.8%,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下降0.5%、0.3%和0.2%。
二、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2月份,食品烟酒类价格环比上涨1.2%,影响CPI上涨约0.36个百分点。食品中,水产品价格上涨8.7%,影响CPI上涨约0.16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6.1%,影响CPI上涨约0.12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上涨1.8%,影响CPI上涨约0.05个百分点;蛋类价格下降3.8%,影响CPI下降约0.02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下降1.0%,影响CPI下降约0.04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下降3.1%,影响CPI下降约0.07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环比四涨一平两降。其中,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价格分别上涨1.1%和0.8%,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均上涨0.1%;医疗保健价格持平;衣着、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下降0.5%和0.3%。
附注
1.指标解释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2.统计范围
居民消费价格统计调查涵盖全国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等8大类、268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
3.调查方法
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抽选确定调查网点,按照“定人、定点、定时”的原则,直接派人到调查网点或从互联网采集原始价格。数据来源于全国31个省(区、市)约500个市县、近10万家价格调查点,包括商场(店)、超市、农贸市场、服务网点和互联网电商等。
4.数据说明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有时会出现合计数据与分类数据高值或低值相同的情况。
5.基期轮换
按照统计制度规定,我国CPI每五年进行一次基期轮换,2021年1月开始编制和发布以2020年为基期的CPI。与上轮基期相比,新基期的调查分类目录、代表规格品和调查网点均有调整,分类权数也有变化,以反映居民消费结构的最新变动。经测算,本次基期轮换对CPI各月同比指数的影响平均约为0.03个百分点。
来源: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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