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月3日讯 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豆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乳制品等4类食品529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6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等问题。
抽检信息显示,4批次水产品涉农兽药残留问题。其中,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悦方国际中心分公司销售的、来自安徽李国俊水产品有限公司的泥鳅,恩诺沙星、氧氟沙星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安徽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丹霞翠微苑店(合肥)销售的鲈鱼,恩诺沙星、氧氟沙星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滁州万达广场分公司销售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谢物(SEM)、恩诺沙星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安庆市华中东路2#龙狮桥菜市场水产区2#裴仲彪(龙狮桥千万加菜市场)销售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谢物(AOZ)、恩诺沙星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据了解,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呋喃西林是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产品中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摄入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的食品,可能引起恶心、呕吐等症状。
呋喃唑酮是属于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曾广泛应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呋喃唑酮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物可引起溶血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眼部损害和急性肝坏死等而对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在农业部相关公告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氧氟沙星残留在人体中蓄积,可能引起人体的耐药性。
此外,宣城八佰伴商贸有限公司大统华购物中心销售的2批次豆制品均被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标称安徽省宣城市沪宣豆制品厂生产的蒲包干(248克);标称安徽省宣城市沪宣豆制品厂生产的蒲包干(498克)均被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据了解,苯甲酸为防腐剂,添加到食品中可以抑制微生物的生长,可延长产品保质期。生产企业依靠添加防腐剂来控制细菌繁殖,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防腐剂。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责成合肥、滁州、宣城、安庆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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