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须承担质保责任,消费者要理性消费
“很多没有市场竞争力甚至滞销的商品,在蹭盲盒的营销热度;有的经营者将盲盒当作是‘清库存’的工具,赢得了眼前的利益却丢掉了长远的口碑。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市场正常秩序。”陈剑说。
中消协认为,经营者要切实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须承担法定的质量担保责任。盲盒的基本属性是商品,经营者必须保证产品来源可靠、链条完整,杜绝“三无”产品和仿冒品;同时积极履行退货、更换、修理等经营者义务,不得以“附赠品”“抽奖品”等借口免除应当承担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义务。
——须确保商品质量信息真实。尽管盲盒销售中关于产品的款式等存在一定的保密性,但关系产品质量和服务的信息,如产地、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使用存储条件、安全警示、价格、“三包”等均应充分告知,盲盒内物品的商品价值、出现概率、分布方式等关键信息也须真实透明。
——须适度营销,不可进行消费误导。用一些粗制滥造的产品糊弄消费者,只能产生短期的吸引力,会很快消耗消费者的信任感,损害自身商业信誉,企业难以获得长久稳定的发展。
中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要认识到盲盒具有不确定性的本质,认清并防范商家过度营销的套路,切勿跟风与攀比;要结合自身经济能力、消费需求和兴趣爱好等,量力而行、理性消费。购买盲盒时,要尽量选择信誉高、口碑好、售后服务完善的商家进行交易。
来源:人民日报 记者 齐志明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盲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