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电热毯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共抽查了全省17家企业生产/销售的20批次电热毯产品,其中,流通领域实体经营3家企业4批次,线上经营14家企业16批次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GB 4706.8-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标准的要求,对电热毯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只进行5层折叠试验),机械强度(只进行发热元件弯曲试验),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共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滨州市滨城区三河湖镇庆华日用百货经销门市部、即墨区佰多百货店、历城区爱林五百货店、平原家庭号购物中心有限公司4家企业的4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非正常工作、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机械强度项目。
来源: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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