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7期(总第280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省市场监管局对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罐头、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和饮料共17大类食品1279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方便食品、罐头、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饮料9大类食品22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重金属污染、其他污染物超标、生物毒素超标等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聊城市东昌府区风乐鲜生活购物中心销售的韭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腐霉利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维安全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二)青岛市黄岛区亿佳鲜铭鑫果蔬店销售的来自胶南大哨头批发市场的韭菜,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三)临沂市费县鲍凤爱青菜批发部销售的芹菜,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四)临沂市费县陈继余青菜批发部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五)菏泽市牡丹区百顺超市销售的韭菜,腐霉利和多菌灵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六)临沂市罗庄区伟峰果蔬超市销售的韭菜,腐霉利和甲拌磷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七)临沂市临沭县刘学艳百货商店销售的韭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菏泽市曹县曹城街道办事处华新烟酒副食商行销售的标称为菏泽巨鑫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桃罐头(糖水型),经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菏泽巨鑫源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烟台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临沂市兰陵县玉顶山泉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18.9L),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二)莱阳市锦安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豆枸杞红枣玫瑰粉,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中维安全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三)滕州市滕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大同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山东阳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芝麻糊,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华盛天同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四)枣庄市薛城区山东商博瑞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山东泽瑞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坚果水果麦片,菌落总数和霉菌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华盛天同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五)济宁市汶上县山东省济宁玉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米香醋,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烟台市福山区烟台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福山一店销售的标称为山东涵坤飞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维安全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二)聊城市东昌府区华盛超市锅炉厂店销售的标称为聊城市一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明香油,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维安全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三)枣庄市山亭区北庄镇贾广才经销部销售的标称为沂水县君发食品厂生产的牛仁瓜子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济宁市任城区佰美联华靳庄加盟店销售的标称为微山神武莲花湖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松花蛋,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青岛市黄岛区张磊海产品销售店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六、其他污染物超标问题
(一)日照市岚山区翔瀚水产城销售的标称为日照梁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鱼酥,经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日照梁华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荣成市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威海昆嵛山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昆嵛山饮用天然泉水,亚硝酸盐(以NO₂⁻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
(三)青岛市城阳区旺佳源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为青岛佳晨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鱿鱼仔(原味),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七、生物毒素超标问题
德州市夏津县事事兴综合超市销售的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5日
来源: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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