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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高价售房“背后猫腻:“备案价“躲猫猫 忽悠购房者多交钱

  买房是件大事,售楼处的新房价格到底是多少,是购房者最为关心的事情。从2018年5月开始,吉林省长春市规定,商品房要在房产信息平台按照“一房一价”的原则进行公示,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预售申报价格(备案价),否则不予网签。

  业内人士指出,这些举措有效规范了商品房销售行为。但近年来有不少购房者反映,在买房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公司通过多种方式“绕开”备案价卖房,违反相关规定。“高价售房”背后有何“猫腻”?记者对此展开调查。

  拿到购房合同才发现“多交”了钱

  这段时间,长春的购房者麻女士特别闹心。2019年上半年,她在长春金色橄榄城三期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这个项目由长春市鹏和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

上图为麻女士和邻居在售楼处拍摄的照片

  麻女士的购房合同上显示,房屋每平方米单价9150元,总价为114万余元。而实际上,她支付的购房价格为每平方米在1万元左右,总价近130万元。

  在这个小区,遭遇同样情况的购房者还有不少。“政府规定实际购房价格不能高于备案价,否则就无法签订合同,我们相当于买了高价房。”麻女士说。

  多花的钱去哪了?接受采访的购房者表示,多付的款项,均由长春汇居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居通”)收取,并非项目开发商。售楼处一位销售经理表示,开发商与汇居通进行合作,由其代理销售商品房,目前这家公司“基本已经解体”。多花的钱能不能退回来?众多购房者和售楼处沟通,得到的答复是:“钱不是我们收的。”

上图为麻女士和邻居在售楼处

  业内人士指出,这个案例中,汇居通是典型的中介代理销售公司,他们和开发商约定售房底价,高于底价的溢价部分,作为中介公司的销售佣金。

  中介赚取佣金无可厚非,但许多购房者说,在购房时并不知晓还有中介公司的存在,“稀里糊涂”交了钱。感觉受骗的他们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道分局于2020年4月立案调查,在12月4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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