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小敏说:“有些加盟商可能对网络安全领域,或者是其所属公司的相关规则都不清楚。一些企业虽然表示企业总部很重视网络信息安全,但是加盟的商业模式决定了,只有总部重视是没有用的,应该是每个人都要了解它的规则、它的边界在哪里。”
对于上述观点,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快运分会副会长徐勇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徐勇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快递公司信息泄露事件频出,原因不仅在于加盟模式,更在于买方市场的大量存在。信息购买人群主要是电商,他们通常用于网店的刷单,即通过制造虚假交易,提高自身的销售和信誉度,还有不少是电信诈骗和境外博彩网站购买。
公开资料显示,直营模式的顺丰也曾涉及个人信息泄露。
2018年4月,湖北荆州中级人民法院曾宣判过一起涉及公民信息泄露案件。判决书显示,该案件以顺丰员工为信息泄露主体,快递代理商、文化公司,还有无业者等多方参与其中。2015年以来,他们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利用微信、QQ等软件平台,出售、提供、非法获取包含顺丰快递单号、面单(即包含顺丰快递单号、地址、电话号码的图片)中公民的个人信息,进行“贩卖”。该案查获疑被泄露的公民个人信息千万余条,涉及交易金额达到200多万元。
仅靠行业自律还不够 监管仍需加码
对于频频出现的信息泄露事件,快递行业也作出了应对之策。
徐勇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快递行业早已自发成立了诚信联盟‘黑名单’系统,且该系统已经起到了一定的自律监管作用”。
公开资料显示,自2016年至今,国内70家大型快递物流企业共同成立了快递物流“黑名单”查询系统。将盗窃快件、泄露客户信息、倒卖客户信息等12种违规违法行为列入黑名单。参与快递物流企业“黑名单”系统的企业承诺,5年之内不使用“黑名单”上的快递人员。
据徐勇透露,快递物流企业“黑名单”系统成立以来,累计共有2.7万名快递从业者被列入黑名单,近两年,快递物流企业违规违法行为下降幅度超95%。
“然而,仅靠行业自律还不够。”徐勇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想要杜绝信息泄露,最重要的是提高违法成本。不仅对泄露公民信息的企业员工加大处罚力度,还要对购买方甚至整个产业链条进行严厉打击。徐勇认为,未来应当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惩戒力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信息泄露问题。
对于完善法律法规方面,周汉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很多,刑法修正案专门确立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最高刑期是7年以下。但是,现在面临的问题在于“牙齿不够锋利”,规定往往处于沉睡状态。民事维权成本非常大,收益非常低。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律师曾指出,在法律实践中,个人信息保护领域,个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案例极少,难度相对较大。
赵占领表示,自己曾代理过类似案件,发现最大的难点在于,被泄露个人信息的用户很难证明两点:第一是很难证明信息泄露的途径是否来自于被告,因为有可能很多渠道主体均掌握用户的个人信息;第二是证明损失,由于一些信息泄露并不直接导致财产损失,或者有些间接的损失不好证明。
目前,作为普通用户,在个人信息被泄露的情况下,一般还是选择报案,通过形式立案这种方式来查询具体的犯罪嫌疑人以及犯罪的手法和路径,然后再去提起相应的民事诉讼,才有可能来实现自己的救济目的来挽回个人损失。
据悉,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提出,企业出现相关违法行为可对其处以5000万元以下或上一年度营业额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同时要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隐私保护或即将迎来风清气正的新阶段。
来源:法治周末记者 宋媛媛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快递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