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1年5月,针对预付式消费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就出台了《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其中作出多项制度设计来加强预付资金管理,维护持卡人合法权益。
按照这一《意见》要求,商务部2012年发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以“分类监管、属地管理、动态监测、风险控制”为总体思路,从备案、发行与服务、资金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进行管理。
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发布的《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财务与资产管理的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除了制定相关的法规,政府部门还通过及时发布警示信息等方式进行监管。
8月6日和9月9日,北京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公众号两次发布了“关于谨慎选择教育培训机构的消费警示”,优胜教育两次上榜,关于该机构的投诉量均超过百件,但解决率却都没超过15%。然而,这两篇官方发布的消息并未引起太多人的重视。
预付式消费纠纷久治不绝,中消协在报告中指出,其核心原因是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对此,建议针对侵权行为日益严重的情况,尽快将预付式消费立法列入计划,通过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加强预收费经营行为治理,做好源头治理,防止后续无休止的消费纠纷。
刘俊海同样认为,预付费市场乱象难根治的根本原因在于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由于实施细则、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规范不够完善,使得法规缺乏可操作性和威慑力不足,导致相关规定难以落地,预付费问题屡禁不止。
专门立法明确资金存管制度
为解决预付式消费带来的问题,一些地方和相关部门已开始完善相关立法。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提出了信息对接、风险警示和信用治理三大核心制度设计,抓住协同监管服务平台这一关键环节,对系统信息对接、资金风险防控、信用管理、社会共治等作出规定,变“被动监管”为“主动预警”。
在预付式消费治理上,北京市正在修订预付式消费服务合同行为指引,推动单用途预付卡立法进程,并在教育培训、美容美发等领域探索引入保险机制。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回应消费者关于“老板卷款跑路,充值卡钱难追回”的相关问询时说,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作,积极推动预付式消费立法,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针对预付式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建议专门制定预付费管理法。通过专门立法的方式,在收取预付费的经营者资质、预付费所有权归属、资金存管制度、资金风险防控、费用退还、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进行细化,切实加强风险防控,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刘俊海说。
朱巍认为,整治预付式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关键在于完善事中监管机制,一定要有第三方机构对预付费进行监管,确保这些资金不被商家挪作他用。对此,建议立法明确相应的制度规范,例如,可以考虑将预付费存入第三方账户,账户的每一次变动都需要经过消费者和商家共同确认,在这之后相应的费用才能进入到商家的账户中。
来源:法治日报记者 蒲晓磊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预付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