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红商网 >> 新消费频道 >> 正文
餐饮企业未提供公筷公勺或受处罚

  在11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公筷公勺”成了正式的法律用语,从提倡变成了法律规范。

  《条例》明晰了公共卫生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医疗救治、保障监督各个环节的核心要害,明确遵循预防为主、平战结合,依法防控、系统治理,尊重科学、精准施策,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原则。其中,在社会治理环节,特别提出餐饮服务单位应当提供公筷公勺,餐饮行业主管部门以及行业组织应当制定分餐制服务规范,推动餐饮服务单位落实要求。

  《条例》明确规定,餐饮服务单位未向消费者提供公筷公勺服务,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处以警告,并将相关情况纳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评定范围,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布。

  来源:法治日报 记者 张红兵 整理

搜索更多: 公筷

东治书院2024级易学文士班(第二届)报名者必读
『独贾参考』:独特视角,洞悉商业世相。
【耕菑草堂】巴山杂花土蜂蜜,爱家人,送亲友,助养生
解惑 | “格物致知”的“格”到底是什么意思?
❤❤❤【拙话】儒学之流变❤❤❤
易经 | 艮卦究竟在讲什么?兼斥《翦商》之荒谬
大风水,小风水,风水人
❤❤❤人的一生拜一位好老师太重要了❤❤❤
如何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易学家?
成功一定有道,跟着成功的人,学习成功之道。
关注『书仙笙』:结茅深山读仙经,擅闯人间迷烟火。
研究报告、榜单收录、高管收录、品牌收录、企业通稿、行业会务
★★★你有买点,我有流量,势必点石成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