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双11”临近,网购又成为热门话题。为进一步规范网络交易活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公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将网络社交、直播平台纳入监管。
自动续费的套路该治
只想买1个月VIP会员,可是到期后平台竟自动续费,取消的按钮极其隐蔽,不注意根本找不到;网购体验不佳,提交差评后却遭商家删除或者评论无法显示……在网络交易中,不少人遭遇过这样的烦心事。
针对网友吐槽最集中的部分——自动续费问题,近日公布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征求意见稿》)第十六条明确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涉及消费者非主动立约的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消费者自主选择有关方式的,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在全部服务期间内,为消费者提供显著、免费、简便的随时取消或者变更有关方式的选项,并在展期、续费等日期前5日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
下单前先看一下评价,是不少人的习惯,而齐刷刷的好评尤其是当评价内容都出自同一个模板时,就可能涉嫌造假,将真实的个性化评价屏蔽。《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通过删除、隐匿、修改评价等不正当处理手段对评价进行误导性展示,可以说是“对症下药”,这让消费者吃下了“定心丸”。
此外,为了维护自身利益,一些平台要求商家在自己与竞争对手之间“二选一”,如果不同意就降低商家排名或进行搜索屏蔽处理,此前相关争议备受关注。针对网络交易平台“二选一”的问题,《征求意见稿》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平台内经营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多个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平台与平台内经营者建立或者变更独家经营合作关系有关的事项,应当在平等基础上进行公平协商,平台不得强迫平台内经营者接受。
专家指出,近年来网络购物发展势头迅猛,在为消费者带来便利、为经营者拓宽渠道的同时,一些平台依靠垄断优势设置不合理条款,损害了商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不利于网络购物长远发展。《征求意见稿》从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理利益出发,对平台方行为作了明确规定,有利于电商平台规范发展。
直播带货有规矩了
本次《征求意见稿》除了对热点问题进行回应,还对网络交易领域的许多新生事物和现象进行了规范。
“姐妹们,买它!”看过直播带货的消费者一定熟悉这句话。点开直播间,在网络主播的推荐下购物,成为许多人新的购物习惯。近几年来迅速走红的电商直播对于互联网购物来说是一个新兴模式。在这个模式中,平台和主播成为消费者代言人,在消费者购买行为中拥有较大的话语权,同时,主播推荐的产品质量“翻车”等现象并不鲜见,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 共2页 [1] [2] 下一页 搜索更多: 网络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