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新京报记者从山东省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上了解到,近期,山东省烟台市市场监督部门对815批次样品进行抽检,检出不合格样品15批次,其中涉及三款酒类产品。
公告显示,烟台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松山店销售的标称为即墨市龙山黄酒厂生产的特制黄酒9.0%vol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越品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烟台开发区振华商厦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烟台中裕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特制三鞭酒露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烟台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烟台振华量贩超市有限公司塔山明珠店销售的标称为山东烟台酿酒有限公司醴泉酒业分公司生产的葡萄蒸馏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烟台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烟台中裕酒业有限公司生产酒类产品此前也曾被检测出不合格。
2013年10月,山东省质监局网站公布了2013年第12批食品抽检结果,烟台中裕酒业有限公司2013年7月5日生产的,规格为500ml/瓶,酒精度为42%vol,产品名称为烟台陈酿酒的白酒,不合格项目为固形物、乙酸乙酯。
天眼查资料显示,烟台中裕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06月07日,注册资本为50万元,经营范围包过白酒、露酒生产、销售。
山东烟台酿酒有限公司成立于1981年03月30日,注册资本为1284.83万元,经营范围包过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酒制品生产;酒类经营;货物进出口等。
对于不合格产品,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同时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来源:新京报记者 赵方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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