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岁男子周某在京囤了两屋子假冒加拿大鹅品牌羽绒服,市场价值合计6400多万元。其在庭上表示自己“网上售价100多元一件”,希望法官别按市场定价计算量刑。
10月23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获悉,周某被大兴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检方指控,2019年8月23日,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民警在大兴区两处房屋内,查获周某购进、存储欲予销售的假冒加拿大鹅品牌羽绒服7400件。经商标权利人鉴定,周某所使用的商标、衣服款式外观与正品基本一致,均系假冒。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价合计6413.6万余元。
警方查获当日,周某主动到达现场投案并对销售假冒的加拿大鹅牌羽绒服供认不讳。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周某对指控罪名及事实没有异议,其辩称自己是文盲,基本不会手机转账,支付都是靠现金。这些羽绒服在购买时他并未注意到品牌问题,还是卸货时听别人提醒,他才有意识地积极订购吊牌。
据其供述,这些还没来得及销售的假冒羽绒服,在网上销售时价格基本上都是100多元一件,并非按照加拿大鹅牌羽绒服价格销售,希望法官考虑差价太大的问题。
大兴法院认为,周某购进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欲予销售,且未销售货值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但念其系犯罪未遂、投案自首且认罪认罚,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周某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来源:北京头条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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