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国家药监局官网发布《关于8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2020年第65号)(以下简称“通告”)提出,在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标示为北京御奇日通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安之酸营养炫彩系列久益彩染焗油膏棕色等5批次染发类产品,明可丽亚化妆品(厦门)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蒲丽保湿焕采防晒霜1批次防晒类产品,广州乐芙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水颜多多肽逆龄水光隐形面膜等2批次面膜类产品不合格(见附件)。
通告显示,上述不合格产品相关企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北京、广东、福建等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实后依法督促相关生产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的有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要求安徽、西藏、山西等省(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上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公开对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在国家化妆品抽检信息系统中填报。
来源:国家药监局 赵英男
搜索更多: 化妆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