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9月15日电,“禁塑令”再次加码。9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召开全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会议要求,要突出重点,细化措施,全面系统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
9月1日,在广州一超市的出口,市民用纸箱子将刚购买的商品打包回家。当日,广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开始实施。 新华社记者 卢汉欣 摄
此时,距离年底不足4个月,第一批禁塑试点城市围绕阶段性目标进入倒计时。在央地多项禁限政策下,塑料制品产业进入调整期,各地纷纷加速布局替代品生产项目。
央地政策频发 禁塑限塑时间表愈加清晰
据了解,在十部门电话会议之前,国家层面已经五次出台禁塑限塑领域相关政策和法规。
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正式施行;8月28日,商务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7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4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塑料制品目录(征求意见稿)》;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下称《意见》)。
其中,《意见》被业界称为新版“禁塑令”(相对于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明确了三个禁塑限塑关键时间节点:2020年底、2022年底和2025年底。《意见》要求到2020年底,将率先在部分地区及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底,一次性塑料制品的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到2025年前,国内将逐渐限制、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和酒店一次性塑料制品和快递塑料袋等。《意见》还明确了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城市需在2020年底前应完成的禁塑任务,禁塑范围包括这些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等。
到目前为止,广东、海南、陕西、山东等20余个省级行政区域均发布了地方性禁塑限塑政策,相应省会、计划单列市开始进入禁塑倒计时。
以湖北版“禁塑令”为例(8月18日,湖北发布《湖北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明确要求,武汉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1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宜昌市、襄阳市建成区;到2022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湖北地级市和直管市建成区;到2025年底上述区域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记者梳理各地政策发展,各省的禁塑节奏类似,多为2020年在主要城市试点,2022年推广到全省,2025年达成全省禁塑限塑的目标。
“央地禁塑限塑政策密集出台,打出了‘组合拳’,逐渐形成政策、法规的合力”,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表示,禁塑限塑的时间表和操作路径也愈发清晰。而相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 ,此次新政策密集出台,除了限制,还明确了禁止。他强调,禁止则意味着政策的刚性。这势必“倒逼”整个产业生态的重塑。
产业加速调整 谁是最佳替代品
禁限之下,相关市场应声而动。不可降解,是此次禁塑的矛头所向。
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1—6月中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塑料制品产量累计为3176.8万吨,同比下降9.6%。刘建国分析认为,国内塑料制品产能已经进入调整期。未来不可降解产能有所收缩,可降解产能布局将加速。
2020年1-6月我国塑料制品产量分地区统计表(单位:万吨)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共2页 [1] [2] 下一页 搜索更多: 禁塑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