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立峰认为,预付式消费纠纷不断,原因在于预付式消费仍存在监管盲区。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预付款欠缺明确具体的规定,预付式消费也没有明确的监管部门,相关部门对于预付款纠纷自然就容易相互推诿,对维权的消费者“踢皮球”,从而造成消费者维权难的困局。
陈立峰指出,要遏制预付式消费乱象,监管必须跟上,不能让预付式消费仍处于监管盲区。此次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称将积极推动预付式消费立法,这样的承诺值得肯定。
刘俊海认为,对预付式消费进行治理整顿,亟待用立法把预付式消费推进法治轨道,筑牢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治防线”。消费者维权难度大、成本高,甚至可能“赢了官司却拿不回钱”,这些也是预付式消费乱象难以遏制的原因所在。因此,如果要遏制预付式消费乱象,应该畅通消费者的维权渠道,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
同时,还要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比如有必要设立退款机制,监管部门对预付款的缴付和使用进行限制,等等。立法和监管要同时发力,要能并行,也要尽快推行,尽快对预付式消费发挥规范作用,这样才可能遏制预付式消费乱象,从而有利于保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消费市场秩序。
职能部门监管提速
消费者办卡须谨慎
“预付式消费乱象突破了法治社会和诚实守信的市场法则。消费者在此类事件中不存在任何过错,属于无辜的受害者。如果不对此类现象加以规制,会让人们对市场秩序产生怀疑,让消费者处处惊心,不利于经济发展。”刘俊海说。
针对预付式消费乱象,我国相关职能部门也加强了监管力度,对于预付卡风险防范的制度建设进程明显加快。
商务部在2012年颁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其中对于备案、监管制度有所规定,要求发卡企业实行资金存管制度,即以发卡企业上一季度预收资金余额为标准,按照不同企业性质以不低于20%至40%的标准在指定银行存管资金,该账户的资金存管比例将受到来自银行和备案机关的监管。
2016年10月,商务部披露称,正在会同有关部门修订该办法,加强预付资金管理。2015年4月,商务部出台文件提出,将发放美容美发洗浴的个体户纳入规范,同时继续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管,推进单用途预付卡发卡企业完成备案工作。
2020年4月底,商务部发布《关于做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于因疫情引起预付式消费风险提前进行防控。《通知》要求,针对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等不同行业的特点,梳理发卡行业和企业兑付风险先导指标。高度关注停止经营、消费纠纷频发、大幅折扣发卡、存管资金异常变动、停止报送业务数据、重大负面舆情等各类风险信息。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施正文分析称,大量使用预付卡的企业多为中小微经济体,其对风险的抵抗能力较弱。在目前经营困难的情况下,容易造成资金链断裂,最坏的结果就是倒闭,或者干脆“跑路”,而这些不利结果最终还是由广大消费者来承担。
此外,中消协也对消费者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办理预付卡前要三思,并注意以下几点:
谨慎办理预付卡、储值卡。消费者要确认自己是否真的长期需要此类服务,不要贪图高折扣或者轻信商家的销售话术。预付式消费纠纷追回损失非常困难,消费者应谨慎采用预付式方式进行消费,尽量不办预付卡。
降低预付额度,缩短使用周期。如果确实需要办理预付卡,为降低企业跑路、转让风险,消费者应尽量降低预付额度,缩短使用周期,尽快消费。
综合考虑商家情况。办卡前要了解企业资质、口碑情况,选择经营时间长、品牌知名度高、口碑较好的大型企业。对于加盟店,由于加盟模式的不同,加盟店与总部的法律关系也不同,各自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和态度也不同,消费者需要综合考虑。
尽量签订书面协议。消费者进行预付式消费时,尽量签订书面协议,或者录音录像,将预付式消费卡的适用范围、期限、功能、退卡条件予以明确,切记不要轻信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
来源:法治日报 记者 万静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预付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