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是目前当仁不让的风口,但野蛮生长、迅速扩张之下,行业也面临良莠不齐、缺乏监管而带来的诸多乱象。近日,中国广告协会发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作为国内第一个关于网络视频营销活动的专门自律规范,将从今天起正式施行,直播带货首次有规可依。
直播间广告也得遵守广告法
“全球Z大的酒庄”“全网Z低价”“醉受欢迎”“全中国唯一一家”……在一家美酒博主的抖音视频里,主播介绍商品过程中,时不时会听到“哔”“哔”的声音。
记者发现,为了规避提到“最低价”“全球最大”等含有“最”的字眼,有的主播选择打起了擦边球,通过“哔”声隐匿掉直接发出“最”这一敏感词,而在字幕中使用“醉”“z”等谐音字或首字母代替,让直播间消费者产生相关联想。
《规范》明确,在网络直播营销中发布商业广告的,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各项规定。不过,对于直播间里的主播行为哪些属于打商业广告、哪些属于营销行为,《规范》并未提供细致的参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主播在直播间不仅是简单地念念广告词、介绍产品,他们对消费者所做的是一种“要约邀请”,这个属于广告的范畴,消费者一旦答应,“合同”就成立了。
此外,针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特殊商品,规定明确,商家销售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商品时,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或行政许可。
主播应实名认证不得造假
随着直播带货火爆,为了提高人气,刷单、买粉等行为成为一些行业参与者默认的潜规则。
《规范》提出,主播在直播活动中,应当保证信息真实、合法,不得对商品和服务进行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主播不得采取虚假购买和事后退货等方式骗取商家的佣金,网络直播营销主体不得利用刷单、炒信等流量造假方式虚构或篡改交易数据和用户评价。
此外,主播入驻网络直播营销平台应当进行实名认证,前端呈现可以采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昵称或者其他名称。 共2页 [1] [2] 下一页 搜索更多: 直播带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