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万里行报道称,梵蜜琳是在深圳市注册的内地公司,并非如官网宣传的创立于香港,其最初的股东也都是自然人,并非香港企业投资。至于梵蜜琳官网所宣传的“集研发、生产、策划、销售于一体”,事实也并非如此。广东梵蜜琳直到2020年1月14日,才在经营项目中增加了化妆品制造,且至今该公司也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涉及广东梵蜜琳备案的化妆品,也均是以委托方的形式生产的。
业内人士表示,国内一些微商企业为了彰显“企业实力”方便招收新的代理商,常常会借助“洋背景”背书,还会虚假宣传自己具有“研发、生产”的能力,实际上都是为了收消费者的“智商税”。有行业人士称,很多微商产品之所以价格高,并非是产品有多高的科技含量,而是为了保证多层级代理利润差的价格空间,创造更多的代理级别,拉更多“人头”;还要快速赚取“明星代言、媒体广告”等包装费用,再利用品牌“实力”给产品价格注水。
此外,据北京商报报道,去年12月2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识别化妆品违法宣称和虚假宣传》称,根据《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化妆品命名规定》《化妆品命名指南》等文件要求,化妆品宣称用语应根据其语言环境来确定,禁止表达的词意或使用的词语包括但不限于“速效”“超强”“全方位”“特级”“换肤”“去除皱纹”等绝对化词意等。
北京商报指出,“神”等封建迷信词语也在国家药监局禁止的范围内。“梵蜜琳神仙贵妇膏”、“梵蜜琳神仙贵妇润肤水”、“梵蜜琳神仙贵妇精华”等产品就撞在了枪口上,且从梵蜜琳官网信息来看,该类商品名称至今仍在使用,并未整改。
天眼查数据显示,广东梵蜜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21日,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是蔡彬弟。该公司大股东是广东广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2%。2016年10月,广东梵蜜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曾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来源:中国经济网 记者 李荣 马先震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