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下发《关于及时查处和从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的通知》,强调对防疫急需的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加强执法稽查工作。
从2月初开始,市场监管总局陆续开展“联合双打”典型案例曝光行动,通过公开披露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违法行为等一批典型案件,从严从快查处查办,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有力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4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药监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联合部署开展全国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着重对口罩、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额温枪)、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等防疫物资及重要原辅材料加强监管;突出全过程整治,贯穿防疫物资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突出全方位整治,统筹国内国际市场,保障进出口防疫物资质量安全。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高秦伟建议,市场监管应联合公安等部门,加强抽查、打击力度;同时各类贴吧、论坛、社交平台、电商平台都应加强对内容和平台商户的管理与督查,发现存在制假售假、诈骗等行为,立即对其产品下架、账户封号,及时报警。
防疫产品打假面临挑战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让防护口罩成为抢手货,在国内N95等防护口罩紧缺的情况下,微信朋友圈也“顺势”成了销售境外假冒伪劣防护口罩的重要渠道。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对外公布的一批“联合双打行动”典型案例中,就有很多通过网络渠道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的案件,有的涉案金额甚至高达近千万元。这也使得打击侵权假冒伪劣防疫产品执法面临诸多挑战。
据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燕军介绍,从当前形势看,随着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侵权假冒行为呈现线上线下结合趋势,违法行为组织化、区域分布碎片化的特点明显,手法不断翻新,现行执法措施和手段还难以完全满足执法需要。从执法能力看,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涉及300多部法律法规,执法任务繁重,知识产权执法的专业性强,案件查处难度大,许多执法人员还是新兵,需要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技能。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指出,生产或销售假冒伪劣口罩产品,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属于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近日联合制定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明确指出,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新冠病毒的假药、劣药,符合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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