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讯 当日,天津滨海机场海关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津机关检罚字〔2020〕0001号)显示,2020年4月17日,深圳市嘉航康供应链有限公司向天津滨海机场海关申报出口无品牌无型号非医用一次性口罩88000个,申报货值金额16368美元。
经查,深圳市嘉航康供应链有限公司实际出口的货物属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该公司未经检验合格,擅自将该批商品申报出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检验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决定对深圳市嘉航康供应链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12000元整。(来源:中国网财经)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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