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讯,4月2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停止销售44批次假冒化妆品的通告(2020年第29号),通告称,针对化妆品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经河北、江苏、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共计44批次假冒化妆品产品。
其中,标示名称为威蒂雅水元素·绚彩亮丽染膏等23批次染发类产品,标示生产企业为广州市恒大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标示名称为景红达烫发液(热敷型)等18批次烫发类产品,标示生产企业为广州市景红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标示名称为美颜宝特级美容珍珠膏1批次祛斑/美白类产品,标示生产企业为珠海市斗门区美法化妆品有限公司;标示名称为雅舒宝酵母玻尿酸补水嫩肤精华面膜1批次面膜类产品,标示生产企业为广州市植村秀化妆品有限公司;标示名称为激爽男士防护乳1批次护肤类产品,标示生产企业为汕头市英格丝精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为假冒产品。
国家药监局关于停止销售44批次假冒化妆品的通告(2020年第29号)
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 ⒆灾吻、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上述假冒化妆品,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来源:中国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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