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消费者投诉的“皮衣纠纷”时,长春市消协联系到商家后,对方就是不承认产品是其销售的。此前,钟萍还处理过一个通过直播销售二手手机的投诉。商家声称只要99元就可以购买手机,却在消费者付款后直接将其拉黑,而这家公司始终失联。直到消协给其发了一个警示文件,管理平台相关部门才主动回电话,却称此事与他们没有关系。最终,该公司被直播平台取消资格。
“我一直没弄明白主播是不是经营者,产品出现问题了不知道售后该找谁。现在我很少再在直播上买东西了。”长春市民王先生说。
付费网课、网游等其他消费也存在类似问题。比如,网游必须依附于网络媒介存在,一些经营者会在服务协议中,以单方格式条款要求消费者概括授权,同意公司对游戏中的任何内容或构成元素作调整、更新或优化,且不会追究公司任何法律责任。消费者想要维权面临很多阻碍,很多玩家都是因为怕麻烦而不了了之。
此外,因为“宅经济”往往涉及各种APP,其安装使用时的授权常常过度收集用户个人信息。例如,一些APP要求允许访问手机照片、文件、通讯录,开启录音等。使用者在为自己的隐私受侵犯提心吊胆时,又很难判定这些APP是否侵权,不知应如何维权。
“宅经济”需要完善管理机制
广东广和(长春)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雨琦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同时,消保法第24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王雨琦告诉记者,线下线上都没有法外之地,经营者应该充分认识自身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和风险,保证产品质量符合相关要求。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应按照法律规定予以解决。
“‘宅经济’是顺应信息时代发展潮流的。”钟萍说,“但是,不管是什么平台,规范管理和发展的速度应该是同步的,而不应是在出现问题后才去找解决方法,质量永远是消费者在商品交易中最看重的因素。如果商家无法保障质量和完善售后,只能被淘汰。”
钟萍提示,消费者在“云消费”时,一定要仔细分辨经营者和商品的信息,明晰商品服务保障内容,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一旦出现问题,应及时投诉,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只有及时纠正问题,创造安全的消费环境,才能让消费者放心消费、大胆消费,达到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对此,不管是平台,还是政府相关部门,都有责任不断完善管理、监督和纠纷解决机制,督促商家诚信守法经营。”钟萍说。同时,她提示在“宅经济”中遇挫的消费者不要因噎废食,要有消费信心,这种消费模式的发展才会越来越规范。
也有业内人士表示,“宅经济”的健康发展还需要不断提高技术保障水平,需要相关监管部门用“云思维”予以对接,如通过大数据分析等各种手段,严查人气造假、诱导交易、商品信息夸大其词、销售“三无产品”等问题,真正打通影响消费体验的梗阻点。
来源:工人日报 记者 柳姗姗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直播带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