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某论文 中国知网
天眼查数据显示,广州涵茜尚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大股东为广州涵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商信息显示,经营范围包括医疗管理;营养健康咨询服务;医院管理;医疗设备租赁;医疗技术咨询;非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商品批发贸易等。并没有整形、诊疗等服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规定,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违反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从事非法经营的,责令停业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对此,中新经纬记者致电广州涵茜尚美医疗美容门诊部询问是否可以做隆鼻、颧弓降低手术,公司业务人员告知“可以做”。当提及盛某时,该院院长邰某称“盛某因存在道德问题已不在我们院上班,对于消费者的投诉我们已经与卫计部门一起合理合情的处理完了,这件事是盛某的个人行为,不是我们院的问题,该说的我都说了。”
然而,邰院长的说法小美并不认同,“当初,我去卫生局投诉说要等几个月,医院知道后说如果我不去卫生局把投诉撤了,我就连手术的退款都拿不到。当时每天的网贷利息和修补费用我已经无力承受了,走投无路我只能第二天去卫生局撤诉,但也只拿到了8万元退款,后期的修复费用他们概不负责。但现在修复的费用已超过当初整容的费用,我早已入不敷出。”她说。
小美告诉中新经纬客户端,自从手术失败之后,盛某已经离开了这家机构,用自己的名字“另起炉灶”开了一家“广州盛某医疗美容诊所”,照旧在做整形手术。天眼查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3月,注册资本和联系方式未知,股东只有盛某一人,经营范围为医疗、医药咨询服务,不涉及医疗诊断、治疗及康复服务;美容服务。也并不包含整形、诊疗业务。
盛某诊所官网招聘信息
中新经纬客户端通过卫健委医生执业注册信息查询后发现,盛某并未在广州盛某医疗美容诊所持有执业医生证书。而在这家诊所的官网上,却依旧介绍自己为微整机构,并在招聘整形护士。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孟博律师在接受中新经纬客户端采访时表示,《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若擅自执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以下的罚款。
消费者为何维权难?
小美告诉中新经纬客户端,在这一年的维权过程中,遭遇了很多阻碍,比如若要起诉则需鉴定伤残,鉴定周期短则一年,维权过程中还受到了涉事医生的威胁称“自己有律所,不怕”,甚至为了拿回整容费只能被迫与整容机构签订霸王协议等,至今还未能如愿拿到赔偿。
中新经纬客户端在各大投诉平台发现,有关整容失败、致残、毁容等案例不在少数,比如上海的消费者梅女士花费7万元做了眼部和鼻子的整形后整容失败,当事医生直接将微信拉黑失联,消费者已无法获取联系方式;厦门的王女士在做了双眼皮手术后出现了眼睑外翻情况,院方一再“搪塞敷衍”无法进行有效沟通;深圳的“小河疼”在某整形平台消费了某机构的整容套餐后导致毁容,3个月间平台“不作任何核实处理,继续上架售卖”。大部分消费者在投诉中均透露出“维权过程困难”。
整容致毁案例的维权难到底难在哪里?孟博认为,主要难在取证,消费者一是需要留存好当初的整形美容合同(协议书),后期可以凭借“未能实现预期效果”进行起诉;第二是整容前后的对此照片证据;第三是就医资料;第四是通话通信记录;第五是含有夸大宣传的宣传手册等。但一般消费者如果法律意识淡薄事先不会留有充分的证据,再加上这些所谓的“工作室”位置隐蔽甚至没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没有正式的工商登记,为监管带来了不便。
孟博提醒消费者,在整容前应看清医疗美容机构开展有关项目的资质,所开展的医疗美容项目应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批准的范围之内。还要看清医师的资质,医疗美容执业医师应该具备三证,即《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医疗美容主诊医生执业资格证》,同时,医师要具备整形美容临床专业经验。如果院方及手术人员涉嫌诈骗罪等刑事犯罪,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要求院方双倍返还手术费,并赔偿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和伤残补助费等相关费用。(来源:中新经纬客户端 高晓锳)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整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