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5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次共抽检7大类食品,抽检样品共计776批次,其中合格773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样品为食用农产品3批次〔不合格项目:孔雀石绿、镉(以Cd计)、氯霉素〕。
图片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管通告附件
抽检通告附件显示,上海松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正蟹(活)中镉(以Cd计)检验结果为1.2mg/kg,超过规定的≤0.5mg/kg标准值。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四川、江苏、河北抽检不合格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月2日公布的《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20年第1号)》显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了7类食品917批次样品,发现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2类食品7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超标等问题。
图片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告
其中,四川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成都龙泉万达广场分公司销售的“黑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图片来源: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政府网站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政府网站2月25日发布的《石家庄市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河北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裕华谈固分公司销售不合格食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河北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裕华谈固分公司超市冷库中检出的四盘豆腐产品不能提供进货票据,此外,冷库中检出的粉条产品重金属含量超过标准指标。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月3日发布的《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期)》显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989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80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
不合格样品中,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京玉兰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滨海成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即食500克海蜇丝和1批次即食250克海蜇丝,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来源:中国网财经 记者 郭帅)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永辉超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