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些没有口罩的微商则通过拖延、打时间差牟利。外企员工李佳因为复工在即找朋友买口罩。“花了1500元买300个,本来说三五天就能到货,结果说运输限制,十来天了还没见到口罩。”李佳说。一位微商向记者透露,这是一种最“安全”的套路:先把资金聚在手里,然后各种借口拖延,等口罩量足价优时再大量采购发货牟利。
更有甚者将口罩生意做成了“传销”:卖家利用巨大的起订量和拼单模式,吸引有需求者转发扩散信息,寻找买家。以“口罩一万个起订”为例,如果有人只买500个,就需要再找“下线”拼单,有的人在发展“下线”过程中还层层加价。大量现金集中到源头卖家手中,一旦卖家跑路,“下线”们就会口罩、钱财两空。
办案民警介绍,在一些案件中,有的不法分子低价购进假冒伪劣口罩高价出售。有的收购过期口罩,改头换面高价销售;有的没有生产许可和生产条件,生产假劣口罩,打着“医用”“外科”口罩名义销售,有的还假冒名牌口罩。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查处的一起案件中,某网店销售的6000多盒口罩都是无合格证明、生产日期、批号的“三无产品”,不法分子将2016年的医用防护口罩标准“检验报告单”伪造成2019年的,进价每盒10元至15元的口罩,以88元和99元的价格出售。
严查!对制售假冒伪劣口罩顶格处罚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日前的发布会上提出,全面部署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违法行为,对于涉及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要顶格处罚。
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法官丁祎介绍,按照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如果销售的口罩属于医用卫生材料范畴,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的医用卫生材料,不具有防护、救治功能,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上海中浩律师事务所律师龚清华表示,口罩是疫情防控的重要物资,制售伪劣产品、哄抬物价都是趁火打劫的行为,必须严厉打击。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抽查、打击力度,各类贴吧、论坛、社交平台、电商平台都应加强对内容和平台商户的管理与督查,发现存在制假售假、诈骗等行为的,立即产品下架、账户封号、及时报警。
由于疫情的严峻形势以及复工后的广泛需求,口罩在一段时期内仍会比较紧俏。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食药环侦支队大队长陆琦建议,购买口罩应通过正规渠道,比如实体药店、大型超市以及正规电商平台购买,并看清口罩的型号、效用、生产日期等关键信息,同时避免囤积口罩,按需购买,节约使用。
据了解,随着口罩生产企业复工和一些企业转型生产,口罩产能正逐步恢复,供给紧张状况将逐步缓解。2月13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介绍,截至2月11日,全国口罩产能利用率已经达到94%;一线防控急需的医用N95口罩,产能利用率已达到128%。
来源:新华网 朱翃 熊丰 周琳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口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