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讯 今日,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疫情防控期间第四批违法案件,其中河北泽丰科技有限公司因“哄抬消毒液价格”被罚款18万元。
公告显示,2月7日,根据群众举报,栾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河北泽丰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销售的84消毒液、乙醇消毒液(2500ml)、乙醇消毒液(500ml)价格情况进行了调查。
经查,该公司为生产消毒液的企业,产品在2020年1月初已出成品。在疫情期间销售的84消毒液、乙醇消毒液(2500ml)、乙醇消毒液(500ml)价格不一,加价明显,通过核算其价格数据,该公司销售的消毒液超过规定的涨价幅度,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栾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违法行为罚款18万元。(来源:中国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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