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的消费红利催生了一个新职业——带货主播,通过视频直播的方式与消费者对话,利用个人魅力推广产品,实现线上销售。然而,有些冲动消费中暗藏着不良商家早已挖好的陷阱,比如销售假货、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以及“售后空洞”、维权无门等。
作为消费者,遇到消费陷阱该用哪些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律师说法:
浙江法君律师事务所胡桂红律师表示,在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有《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武器”。
发现货品有问题,应第一时间联系卖家。找到卖家后,凭什么说理?找到该条“购货记录”,比如在直播购物时要有证据意识,在购买的时候截屏保留一些相关的原始数据,再和卖家协商,一定要保留付款凭证等。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如果直播间购物是通过该直播平台直接交易,消费者可向直播交易平台要求获取卖家的有效联系方式;如果直播平台不能提供有效信息,消费者还可以要求直播交易平台先行赔偿。同时,建议消费者尽量不要通过微信私聊、付款等方式购买商品,因为一旦卖家收钱后把买家拉黑,消费者将很难找到卖家有效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导致维权难度加大。
这几天,大家开始陆续收到快递了,如果发现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若没有特别规定或特别约定的,建议尽量在七天之内完成退换货。
还有一种情况是虚假夸大宣传,对此带货主播也要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带货主播与商家的实际关系,带货主播有可能就是广告主,也可能是广告发布者或广告代言人。若有不实宣传存在欺诈行为的,根据情节程度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胡律师表示,如果协商不成,消费者可以申请平台介入,完全可以要求“退一赔三”,赔偿金额500元打底。
与此同时,网络直播平台也有管理和监督的义务。直播平台不仅要谨慎审核并了解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还应要求对各主播实名认证。根据《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如发现主播存在违背“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等宣传导向的行为,可主动采取一定的制约手段。
律师提醒:
直播带货行业蓬勃发展,蒸蒸日上,这种新型的推销购物形式给消费者带来了一定便利。需要注意的是,直播平台、卖家、带货主播等各参与方都应更加审慎,严格遵守各自的法律义务,诚实宣传,诚信交易,营造符合新时代诚信、积极、正能量的网购好环境。而作为消费者,也需时刻谨记理性消费,切勿盲目消费。
来源:萧山日报 记者 周颖 通讯员 萧司
搜索更多: 主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