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召指出,如果消费者购买了网红推荐的产品,发现是假冒伪劣或者质量不过关的产品,网红也要依法承担责任。
“如果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代言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不是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作推荐证明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而且违反相关规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王军召建议,消费者如果是因为网红带货,购买了与预期不符合的产品或者质量不佳的产品甚至是假货,可以联系商家协商处理,如果与商家协商无果或者不满意的情况下,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到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虚假销售带来伤害影响,网红本人将被起诉
中国科学院大学教授吕本富认为,从形态上来看,网络直播卖货的形式其实与之前的电视购物一脉相承,之所以销售效果更好,主要得益于支付手段的变化和交流成本的降低。
“但它比电视购物为什么效果好?第一,现在支付确实方便了,过去电视购物的情况下,你看着它煽动的情绪很好,但是你要买东西,那时候支付不方便。第二,现在的互联网它能够互动,就是说我随时可以和直播的网红通过信息互动。第三,它塑造了一个氛围,觉得这个玩意快要卖完了或者就是营销的一个紧俏的氛围。”
吕本富透露,目前,少数知名网红收取的带货费用已经非常高昂,但是他们在选择产品以及推销的过程中并没有承担起与收入相对应的责任。吕本富认为,由于目前法律上对于类似代言产品承担的法律后果并没有明确的界定,让很多网红和明星在代言过程中并不关注产品的实际质量和售后服务等问题。他呼吁相关的法律法规应该与时俱进,加强对这类带货网红的监管和处罚力度。
“如果出现虚假销售、翻车或者是给消费者带来各种各样的伤害性影响,他本人应该作为被起诉的一部分。换句话说,除了商品的生产者以外,这个商品的传播者,他负的责任,我认为还要大过商品的生产者。应该看他们当时的合同,根据价值分配的比例来区分他们的责任。”
来源:中国之声 央广记者:钱成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