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0年品牌历史的浩沙成为标志性事件。因资本运作失败,160家门店、30万会员的浩沙健身几乎全部门店关闭或转让,浩沙健身的员工和会员消费者成为买单人。
目前浩沙国际董事长施洪流、泉州浩沙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施鸿雁均已被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涉案标的金额超过12亿元。
“为尽快收回前期的巨大投资,传统健身房倾向选择超卖年卡(预付卡)的商业模式:新店落地后制定较高的零售价格同时推出价格低廉的年卡,超卖年卡形成大量预收款,用预收款再拓展新店,从而陷入惯性循环。
“买一年送半年”“五折购卡”“特大促销”“返利”,近年健身房为了争抢客户,各种优惠活动层出不穷。一旦办了年卡,有网友表示,教练又会在你身边嚷嚷着动作不标准、不会训练,让你买私教。
有教练在微博评论。
“超卖年卡模式就是一场健身房和客户的对赌,赌的是办理年卡的客户不会常来健身房。”某健身房教练说,预付款快速带来庞大现金流。
甚至有不法分子临时租用平台,打着健身房“新店即将开张”或者“装修升级”的幌子,用低价或者办卡优惠活动,忽悠消费者购买预售卡,一旦收到资金,就迅速卷款跑路。
“预付款不是利润,预付款用来填补前期投资款,还要支付未来会员服务、人员工资、器材维护等成本。”一位业内分析人士表示,由于经营成本高、盲目扩张等原因,一旦遭遇资金链断裂,只能关门了事。
预付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何媛回忆称,“在关门前一个月,正值返现期,结果健身房说资金不够,下个月一起领。当时要是多留意想想就好了。”张林办了会员的健身房则曾拖欠租金逾33万元被商场发催收通知。
综合梳理看,消费者需多留意健身房房租是否足额缴纳、人员工资是否按时发放、资金能否周转等情况,来判断是否出现了经营问题。但一旦遭遇企业关门,预付款如何处理?法律上有相关规定。
如,合同法第107条有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
“这两部法律,终归还是民商法的范畴,对于经营者的强制性限制是不够的。”北京市云通律师事务所主任闫兵告诉记者,健身房基本上都是小微企业,不管是倒闭还是跑路,很难找到人。除非是假借开健身房名义,有预谋地收完钱跑路,属于刑法上的诈骗行为。
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成员、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建议,防范于未然,建立预付款专门账户或共管账户,设立保证金,向广大消费者定期公布预付费使用情况等,确保消费者权益。(来源:中国新闻网 文中何媛、张林为化名)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健身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