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部负责人傅铮表示,电视品牌会在官网和第三方平台同时销售,但是在官网上不会提示开机广告,反而是第三方平台有很明确的提示。说明智能电视制造厂商其实并没有真正地关注到消费者的权利,也没有倾听到消费者的心声,他们所有披露的信息并不完全准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
对此,江苏省消保委认为:经营者应当在商品购买页面或其他渠道公示具体的买卖合同或条款、在销售时以显著的方式向消费者明示智能电视有利用互联网自动下载、更新开机广告内容并在开机后播放加载广告的功能,履行真实、全面的告知义务。
傅铮称,消费者反馈其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甚至是没有选择权的情况下,被强行地植入了广告的。
与此同时,线上问卷的统计结果还显示:在有开机广告的情况下,50.16%的消费者反映开机广告无法中途关闭。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益律师团律师张明明称,目前智能电视开机广告存在的种种问题,就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的侵害。并指出目前智能电视开机广告屡屡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成侵害,其根本原因在于电视生产厂家对于消费者权益的漠视。
江苏省消保委:涉嫌侵权 要求整改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布了对智能电视开机广告的专项消费调查结果后,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一方面,消费者对于企业强加的开机广告非常反感,并且对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极其渴望。另一方面,相关的企业也有不同看法,他们认为这种开机广告其实是他们的一种商业模式,一方面给他们带来创收,一方面能够给消费者带来一些更好的开机体验。
针对相关的企业的看法,傅铮认为这一说法是完全站不住脚的,并指出:创新商业模式无可厚非,但任何商业模式不能以侵犯消费者权益为代价。
为了能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地规范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江苏省消保委对调查中存在开机广告问题的7家国产智能电视企业进行了约谈。
随后,江苏省消保委向到会企业发出了企业告知书,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提交书面整改方案:
从切实履行售前告知义务,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提供广告一键关闭功能,保障消费者选择权;
自主关闭开机广告,保障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正视消费者的诉求。
陆惜春表示,开机广告极不合理,也不合法;既影响用户体验、透支用户信任,也拉低了企业的品牌价值和口碑,企业应该重视消费者使用体验和时间成本。产品更新,商业模式的创新,不能缺乏约束,野蛮生长,更不应该由消费者去买本不应该买的单。
江苏消保委发出的企业告知书中,要求各企业在十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的整改方案。记者在十个工作日之后分别向7家智能电视的客服人员进行了咨询,截止到记者打电话时,仍有两家品牌的开机广告无法关闭,也没有解决方案。余下品牌表示可以通过指导、维修人员上门服务进行关闭,即使可以提供上门服务,也可能要收费。
目前,江苏省消保委正积极协调各方,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力争针对智能电视开机广告出台相关的标准或行业规范,坚决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央视记者 袁曦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开机广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