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10月25日电,记者25日从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获悉,为防范餐饮场所燃气爆炸火灾事故发生,山西省政府安委办日前下发通知,山西决定从10月23日起到2020年4月底,开展禁止餐饮场所直接使用燃气加热火锅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分别对餐饮行业管理部门等多部门提出要求,各部门要分工协作,加强安全监管,落实好防范措施。其中,餐饮行业管理部门要组织对本辖区内所有宾馆、饭店、火锅店等餐饮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禁止餐饮场所直接使用燃气加热火锅;燃气管理部门要加强源头管控,禁止燃气经营企业向直接使用燃气加热火锅的餐饮场所供应燃气;教育等有关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原则和“谁的场所谁负责”要求,加强对食堂、餐厅的安全检查;市场监管、消防部门要加大对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的查处力度,坚决取缔餐饮场所使用燃气直接加热火锅;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督促各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监管。
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采取强硬措施,依法严肃查处。包括对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而擅自经营销售燃气的地方,予以取缔关闭,并按上限处罚;对违反规定向餐饮场所提供火锅加热用气的地方,责令其停业整顿;对直接使用燃气加热火锅的餐饮场所,责令其立即停止营业、限期整改,如未按有关规定及时整改,则要纳入安全诚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存在隐患问题拒绝整改的餐饮场所,需提请当地政府取缔关闭。
此外,山西省政府安委办要求山西各市安委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加强专项督导,推动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同时,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逐步形成全社会群防群治的良好格局。(来源:中新网 吴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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