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9月开始,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三部门在全国开展了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建立安全的食品药品环境,行动将持续到2020年12月。
17日,三部门负责人就专项行动的重点进行了解读。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介绍,“四个最严”是指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来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三部门将加强合作,重点打击发生在校园及其周边、餐饮聚集区、农贸批发市场、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冷库物流中心等区域的案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 郑新俭:检察机关还将探索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机制,让违法犯罪者付出沉重代价。
国家药监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吴利雅:组织开展打击互联网制售假劣药、第二类精神药的专项整治活动、打击无证生产经营、使用无证医疗器械,持续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针对当前一些互联网“网红”食品、保健品,价格虚高,商品质量差,甚至非法添加西药成分等现象,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杨红灿表示,将对利用网络、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电视购物栏目等渠道实施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重拳出击。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 杨红灿:要求电商第三方平台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并对“刷单”“假评论”涉嫌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来源:央视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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