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0月18日讯 10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三部门,联合通报了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的相关情况。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三部门将在全国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对于近年来热度爆棚的“网红带货”和“网红食品”,市场监管总局明确将,加大检查和打击力度,并要求电商平台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杨红灿在出席发布会时表示,一些食品、餐饮品牌在网络推广中,借由口口相传、人人转发而获得迅速传播,很多不知名的商家和商品,往往能异军突起,收到意想不到的营销效果。
据媒体报道,《2019年淘宝直播生态发展趋势报告》显示,2018年加入淘宝直播的主播人数同比增长180%,2018年淘宝直播平台“带货”超千亿元,同比增速近400%。除淘宝外,当前在抖音、微博等平台上,“带货”同样如火如荼。
对于“网红”市场的兴起,杨红灿表示,市场监管总局对正确的使用网红途径做宣传是不反对的。但是,其中,一些商家揣着“赚一笔是一笔的思想”,把价格定得虚高,却不太重视商品质量。甚至一些网红食品,尤其是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西药成分事件偶有发生,群众反映强烈。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也注意到,今年5月,一篇《我一个世界五百强做食品的,被抖音卖烤虾的骗了》的文章刷爆网络。文章内容是有消费者在抖音视频里夹带的链接购买了视频推荐的虾干产品,到货后发现不仅是“三无”产品,更是遭遇了退货及维权困难。后经过媒体报道,抖音平台表示,已经展开相关调查,会对违规商家进行清退处理,并同步启动先行赔付,与用户积极沟通赔偿问题。
另有媒体报道称,“网红”“带货”存在虚假宣传泛滥,产品质量不过关、直播数据造假成灾,暗藏灰色产业链、付款方式随意,退换货维权难等几大“坑”。且消费双方通过微信等方式私下交易,一旦产生纠纷,后期退换货无法保障,投诉维权将面临困难。此外,专家还表示,部分商家通过短视频等方式卖出一批劣质产品后便会将产品下架,以防消费者“找上门”,同样给维权造成困难。
杨红灿表示,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有关部门将对利用网络、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电视购物栏目等渠道实施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重拳出击。要求电商第三方平台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并对“刷单”“假评论”涉嫌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此外,对受众广泛的食品,监管部门将进行重点排查,一旦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进行立案查处,绝不手软。对有问题、有隐患的食品予以及时曝光,从而让每一个消费者都能心中有数,放心安全地享用美味。(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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