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规范在线旅游市场秩序,促进在线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文旅部于10月8日发布关于《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暂行规定》中不仅明确了适用范围、相关主体,也明确了平台相关责任和增加了旅游者自损规定,同时还回应了“虚假预定”、“不合理低价游”、“大数据杀熟”等社会热点问题的处理办法。
其中,《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在线旅游经营者为旅游者提供在线预定酒店、机票、火车票、船票、车票、场所门票等产品或服务时,应当建立透明、公开、可查询的预定渠道,不得误导旅游者,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虚假预定;
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为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的旅游活动提供交易机会;
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针对不同消费特征的旅游者,对同一产品或服务在相同条件下设置差异化的价格。
此外,《暂行规定》还对在线旅游经营者对平台内容审核、保障旅游者的正当评价权、保险、先行赔付、监督检查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违反规定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其中,违反“价格歧视”(大数据杀熟)规定情节严重的,将可能处最高五十万元的罚款。
近年来,我国在线旅游市场快速增长的同时,个别企业和平台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事件也不断发生,此前携程、滴滴被爆出大数据杀熟现象,在线旅游、票务网站、网约车平台更是成为“大数据杀熟”重灾区,此类事件带来了较大的社会影响。文旅部此次就出台《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通过健全法律法规来规范在线旅游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督,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来源:环球网 记者 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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