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讯,近期,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19年第34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经检测,有5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其中,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静安第二分公司销售的皮皮虾镉(以Cd计)超标。
本次监督抽检信息涉及八大类食品,包括:餐饮食品,蜂产品,酒类,肉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速冻食品,饮料等。抽检样品共计529批次,其中合格524批次、不合格5批次。
检查结果显示,不合格产品标称生产企业涉及裴顿食品(安徽)有限公司、南昌双汇食品有限公司,销售方涉及上海市普陀区甘泉路街道西乡路75号甲新甘北生鲜市场、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静安第二分公司、上海市崇明县小李水产经营部、上海市宝山区茂海肉店。不合格项目为呋喃它酮代谢物、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镉(以Cd计)、氧氟沙星、磺胺类(总量)。
目前,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对上述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的相关当事人进行调查,依法查处,督促其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指标解读
镉(以Cd计)
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的甲壳类中限量为0.5mg/kg。水产品中镉(以Cd计)超标可能是水产品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
呋喃它酮代谢物
硝基呋喃类药物是一种化学合成的广谱抗菌药,包括呋喃唑酮、呋喃它酮、呋喃西林和呋喃妥因等,主要作用于微生物酶系统,抑制乙酰辅酶A,干扰微生物糖类的代谢,从而起到抑菌、杀菌的作用。硝基呋喃类药物对多种革兰氏阳性和阴性细菌、真菌和原虫等病原体均有杀灭作用,长期以来被用于水产养殖业中。研究显示,长时间或大剂量应用硝基呋喃类药物能对动物体产生毒性作用,其中呋喃唑酮为中等强度的致癌药物,高剂量或长时间饲喂食用鱼和观赏鱼,可诱导鱼的肝脏发生肿瘤。
4-氯苯氧乙酸钠
4-氯苯氧乙酸钠为白色针状或棱状结晶,略有酚味。易溶于水,性质稳定,长期存放不变质。酸化后生成对氯苯氧乙酸,溶于乙醚、乙醇等有机溶剂。4-氯苯氧乙酸钠是中枢神经兴奋药甲氯芬酯的中间体,原用于植物生长调节。国内商品名为防落素、保果灵。4-氯苯氧乙酸可以促进植物体内的生物合成和生物转移,不仅可防止落花落果、提高做果率、增进果实生长速度、促进提前成熟,还能达到改善植物品质之目的,同时它还有除草剂的作用。但由于其对人体有一定积累毒性,国标已取消其作为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许可申请。
磺胺类药物
磺胺类药物是合成的抑菌类兽药,除了治疗敏感菌所致传染病外,通常情况下还用于治疗传染性脑膜炎、痢疾、弓形体病。养殖环节未严格控制休药期或超量使用可能导致残留超标。根据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规定,磺胺类(总量)在食品动物的肌肉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磺胺类药物在体内作用和代谢时间较长,长期食用磺胺类药物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能引发泌尿系统、肝脏损伤。(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黄晓宇 记者 刘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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