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乐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身边发生过不少惨痛的教训。“我的一个朋友在4年前发生一起轻微车祸,同车的大人都没事,只有抱在手里的孩子出大事了。孩子现在是高位截瘫,除了毁掉这个孩子健康的身体,还把这个家庭给毁了。”梁乐说,“身边的案例足以说明,孩子乘车时不使用安全座椅,就会把孩子置于‘可预见的风险’之中。这个可预见的风险,只需要花800多元买一个婴儿安全提篮,正确安装,每次带孩子出门时都使用,就可以消除。”
不过,梁乐同时注意到,除了家长的安全意识以外,儿童安全座椅产品市场不规范也是安全座椅使用不普遍的原因。
“儿童安全座椅的价格从百元到上千元,这也让无力辨别、挑选的家长畏惧和犯难。”梁乐说,“早在2015年就有规定,未获认证的儿童安全座椅产品不得出厂、销售、使用。但实际上,不合规甚至有严重安全隐患的产品仍然存在。”
此外,对于儿童安全座椅适用于多大年龄段的儿童,多久要更换,出租车、网约车等营运车辆配备儿童安全座椅等问题,目前也没有一个权威的标准和说法。
推动全国统一立法
强化教育严格执法
对于目前仍有不少家长漠视使用安全座椅,以各式各样的理由拒绝使用安全座椅的情况,北京工业大学城市交通学院院长陈艳艳认为,在我国,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的全民意识比较薄弱,社会也缺乏教育。家长对于不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危害并不了解,也不了解碰撞之后对儿童的伤害,他们认为自己抱着会更安全,这其实是一个错误的认识。此外,在儿童安全座椅方面的立法和执法还比较弱。
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黄海波则认为,我国汽车工业起步较晚,私家车普及较晚,法律强制性规定欠缺,家长对儿童坐车应当使用安全座位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才是很多家长未习惯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原因,并非教育问题。“我国法律针对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的立法是欠缺的,目前还没有国家层面的立法,只有少数地方性规定。”
《2018年全球道路安全现状报告》建议,儿童安全座椅使用应当存在于国家法律,规定10岁及以下或身高不足1.35米的儿童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并禁止儿童坐在副驾驶位,但全球仅有33个国家符合。
在我国,2007年以来,尽管上海、深圳、杭州等城市陆续通过修订地方法规实现儿童交通安全立法,但目前仅有上海、深圳两地会对未安装儿童安全座椅车辆驾驶人有惩罚性措施。如深圳于2015年1月提出,四周岁以下儿童乘坐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未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儿童安全座椅的,处以300元罚款。
关于儿童安全座椅全国立法难以推进的原因,有业内人士认为,主要是家长不认可、不了解。一项针对上海、深圳两地的研究发现,约四分之三的家长支持儿童安全座椅国家立法,但仅有40%左右的家长知晓当地儿童安全座椅相关法律。
“目前全国性立法缺失与汽车工业发展较晚,与私家车普及落后有一定关系。随着私家车大量涌入百姓家,百姓的生活质量提高后,相信应该很快可以推进全国性立法。”黄海波说。
然而,我国国情的复杂性也不容忽视。据王荃介绍,根据全国各省(区、市)道路交通伤害死亡率分布图,相对发达的东部地区道路交通伤害死亡率最低,西部欠发达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伤害的死亡率最高。
执法难题同样不容忽视。据耳玉亮介绍,通过对上海和深圳两地儿童安全座椅地方条例出台前后的情况进行研究发现,儿童安全座椅的拥有率、使用率均有明显提升。2018年,在上海和深圳有私家车且有0岁至6岁儿童的家庭中,儿童安全座椅拥有率分别为80%和64%,但使用情况却下降至62%和48%。
不少受访的家长对《法制日报》记者说,现实中,多数城市还只是偏软性的倡议执行模式,交管部门没有将不配备儿童安全座椅与处罚挂钩。只倡议不处罚的管理虽然人性化,但也因为震慑力不够,给了家长们一个不安装儿童安全座椅的理由。
“儿童安全座椅安装难以使用电子警察执法,通常都是靠警力查处。很多地方存在警力不足,落实确实存在困难。”陈艳艳说。
正因如此,有业内专家称,目前检查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主要通过拦截,但执法率肯定不及使用电子眼检测超速,扩大使用主要依赖家长提升意识。
“其实和查酒驾一样,酒驾也是由交警来查处。儿童安全座椅检查可以像查酒驾这样,以定期、不定期的方式进行查处。一般很难做到路路必查,所以我认为,可以提高违法成本,起到震慑作用。”陈艳艳说,“不使用安全座椅不至于到酒驾量刑的地步,可能是罚款。但我们能通过一些社会群体意识来抵制这种行为,比如信用制度、电子屏显示违规者等方式。”
关于执法有效性问题,黄海波认为处罚不是目的,“就目前情况而言,尽快立法应该是解决儿童安全座椅使用不足最有效的手段,立法后加强执法及安全教育。目前不应过于纠结如何查处的问题,相信一旦立法后,执法部门还是可以有适当的手段进行查处。随着科技发展,相应的执法手段也会不断完善”。
来源:法制日报 记者 赵 丽 实习生 周若虹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安全座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