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8月21日电,让车主按照补贴前的高价格投保,但理赔时却按照实际支付的低价格理赔……保险公司的“霸王条款”让不少新能源车主“吃了亏”。专家认为,这是典型的“高保低赔”,损害了消费者权益。新能源车险亟待规范,既要考虑新能源汽车的特殊性,更要保证公平公正交易。
“保费高,理赔低” 不明真相的车主多
北京的贾先生今年6月购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补贴后价格约为16万元。其在某保险公司投保的保单显示,机动车损失险的保额为补贴前的22.2万元,加上第三者责任险,首年保费达5400多元。“我不太懂保险,投保时保险公司没有提醒过我,是按补贴前的车价计算保费的。”贾先生说。
像贾先生这样“不明真相”的车主很多。记者在北京、上海等地随机采访了几十位新能源汽车车主,其中大多数都是在翻看保单时才发现按照高价投保。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发布的一起案件显示:消费者李某享受10万元国家购车补贴,以6万元实际支付价格购买了售价为16万元的某品牌纯电动轿车。购买商业保险时,李某是按照16万元的金额投保,保险期间内,李某驾驶该车辆发生单方交通事故,车辆全损。事后,保险公司仅同意赔付李某当时购车实际支出的6万元。
除了高价投保、理赔“降级”,新能源汽车的保费过高且续保环节也不规范。不少新能源汽车车主认为,保费设定就是让车主吃亏。一位特斯拉电动汽车车主告诉记者,首年保费高达9000多元,相比燃油车高了不少。北京新能源汽车车主刘先生说,燃油车第二年的保额较上一年约有10%的折损,而新能源汽车在第二年续保时无折损,保额仍与新车购置价相同。
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分析资料显示,新能源汽车单均保费高出非新能源汽车21%。从单均保费看,购置价在10万元至30万元之间的家用新能源汽车单均保费高于传统汽车。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7月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344万辆,占汽车总量的1.37%。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7月,新能源汽车产销70.1万辆和69.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9.1%和40.9%。
无统一规范 “霸王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
专家认为,“高保低赔”赚取保费,是保险公司惯用手段,这样的“霸王条款”对消费者不公平。
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认为,新能源车险高价投保、理赔“降级”,是典型的“高保低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邱宝昌举例说,一辆实际价格为20万元的新能源汽车,补贴8万元后,消费者支付价格为12万元。“消费者有权选择按照20万元投保或按照12万元投保,对此保险公司应将选择权交给消费者。”他说,发生事故车辆全损后,投保多少,就该赔多少。 共2页 [1] [2] 下一页 搜索更多: 车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