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收费是对市场规则的破坏
那么,续签该不该再收中介费?
“租房续约不应该交中介费。”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认为,目前居间费和续约居间费都处于行业灰色地带。如果是居间服务可以收一次代理费,但续约时已经没有居间介绍信息服务,不该再收费。
对于这一观点,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封震表示认同。他认为,目前之所以存在房屋续租需要再交一次中介费的现象,实际上是部分中介利用自己市场门店多、资金充裕等优势地位,与房东签署长期的委托租赁协议,控制房源,迫使租客续租时不得不多交一次中介费,这是对市场规则的破坏,有垄断之嫌。
“对房东而言,将房屋交给中介长期委托出租,避免了出租和续租时看房和维护的成本,同时中介按约付款可以兜底部分房屋空置期。”封震分析说,租客到期后,如果续租需再交中介费,增加成本;如果不续租,租赁其他住房,同样需要重新承担中介费,同时还要遭受搬家的成本和精力的消耗,这样一来,续租反倒可能是成本更低的选择。
租赁政策应更加明确
租房时交的中介费,到底有无标准?
按照《合同法》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应按约定支付报酬。封震认为,中介有权利基于自己提供的居间服务收取中介费。“发改委在前几年已经放开了中介费的收取限制,由市场进行调节。但应遵循居间报酬的事实依据,按付出的劳动收取费用,而不是恶意乱收费,加重承租方的负担。”
实际上,记者注意到,房地产中介费的乱象已引起北京市住建委的关注。2013年,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曾就《北京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提出同一宗房屋租赁经纪业务中租赁双方续约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再次收取佣金。不过,该管理办法的正式文件尚未下发。
对于治理续租中介费,张大伟认为,最重要的一点是政策要到位,现在租赁政策存在很多不明确的地方。
来源:《工人日报》 记者 李丹青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中介 |